自我誤解跟愛自己的關係
「愛自己」一詞是現代的某種政治正確,反正出現什麼問題就是「不夠愛自己」、要「愛自己」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天下太平。
但你有想過,什麼叫「愛自己」嗎?我作為一個哲學追隨者,談論問題的時候非常重視定義,據我看到大部分關於「愛自己」的論述,大概有這以下幾類:
1.愛自己=犒賞自己
這種情況大多是在努力向上的人,在一直辛苦(=不愛自己)後、偶爾要對自己好一點=愛自己。
2.愛自己=把自己的感受跟情緒擺在優先
當覺得自己遇到剝削式情人、或是不尊重自己的人時,到了某個點就會覺得自己「受夠了」、要重視自己的感受與情緒勝過對方。
當然,愛自己的方式見仁見智、畢竟每個人對「愛」的看法本來就不一樣;但印哲的一個重要觀念是,諸如「愛」這樣的情緒與傾向、它的基礎是「認知」,我們對一個人、一件事情的愛,是基於對他/它的認知而來。
比如如果你覺得你家的狗狗做了某件事情是為你貼心著想、你可能會因此而更愛他;直到某天發現其實他的那個行為是一種本能、或是有別的意思,那種貼心的感受或許就會根本性的改變。
如果我們不真實的認識一個人、我們不可能真正的愛他,我們可能會愛他的表象、愛自己在這段感情的樣子、甚或把激情誤以為愛,但不可能真的是愛;同樣的,如果我們沒有真正「認識自我」,又怎麼可能真正的愛好自己?就算我們有這樣的意願,這份愛也極可能因為我們對自我的誤解,而變得膚淺或痛苦。
認識自我、才能自我和解,也才能真正愛自己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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